湖北武汉,发生了一起扑朔迷离的案件。姚先生与妻子程女士结婚1年多,一直没有怀上孩子。求子心切的二人,去医院检查发现二人为不孕不育。在医生的建议下,二人选择了人工授精助孕,最终经过一系列的程序,如愿以偿生下了一名可爱的女儿,并起名叫果果。
可是好景不长,果果刚满月,程女士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虽然法院没有判离,但是下定决心的程女士不久又再次提起诉讼。后经法院调解,姚先生与程女士二人达成离婚协议,约定果果由程女士抚养,姚先生每月支付元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。
此时的果果已经一岁多,一直觉得孩子不像自己的姚先生又遇离婚,便偷偷取样做了亲子鉴定,结果竟显示果果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!
明明是用的是自己精子,为何没有血缘关系?搞不懂缘由的姚先生找程女士理论,无果后愤然将程女士告上法庭,以孩子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为由,要求程女士赔偿。
案件审理中,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,鉴定结论与之前的一致,即排除姚先生是孩子的生物性父亲。
但是拿到鉴定结论后,姚先生随即撤诉,转而起诉医院,他认为,医院的诊疗行为,导致果果并非亲生,致使他的家庭破裂,医院返还医疗费并赔偿损失共计83万元。
#安律说法#
1、人工授精孩子却不是自己的,到底是人精授精过程中出了问题,还是另有隐情?
2、法庭调查中,医院的整个诊疗过程均有记录,从授精到程女士怀孕生下果果,所有的时间都完全吻合。唯一存在问题的地方就是在登记表中,姚程两人的姓名处有涂改的痕迹。院方解释说,当时把两人的名字填写位置颠倒了,同时,手术那两天,只有姚先生夫妇一对患者,不存在弄错的可能。虽然姚先生认为,登记表可以篡改,医院拿错了试管,但法院最终认为,医院的解释具有合理性,医院具有过错。
同时,因陈女士拒绝参加诉讼和鉴定,医院“拿错试管”的推测也无从确认。
最终法院驳回了姚先生的诉讼请求。不服一审判决的姚先生随后提起上诉仍然未扭转案件结果。
3、姚先生不是果果的亲生父亲,那程女士又是否是果果的亲生母亲?
因我国法律并未赋予夫妻一方申请法院强制另一方鉴定的权利,这种情况下,程女士拒绝进行亲子鉴定,导致果果的身世成了谜团。
当然,这并不是说姚先生的损失一点得不到弥补。虽然对程女士起诉后又撤诉,但是姚先生并没有丧失诉权,同时姚先生在确认自己并非果果亲生父亲的情况下,如果程女士不否认其是果果的亲生母亲,姚先生完全可以以此要求程女士返还抚养费用。
这事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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